汽車報廢不在繼續當廢鐵回收了。
發布日期:2016-07-27
汽車報廢不在繼續當廢鐵回收了。
大家都知道汽車是有一定壽命的,使用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就一定會報廢,正常情況下,一般的營運車強制報廢期限大約是8年,而非營運車的報廢年限差不多也能開到15年,但是一旦汽車達到報廢的程度,那么就要會按照廢鐵的價格來進行報廢,也許幾十萬的車報廢的時候就給你幾百塊錢,想想就心塞,不過現在報廢新規出來了,不再按照廢鐵的價格去回收了,網友表示:早該改了。 6月1日起報廢新規出來了,不再當廢鐵回收了,網友:早該修改了!
大家都知道,按照以前的報廢規定,不管是什么樣的車,只要是報廢都是按照廢鐵的價格來核算,這樣真的是有失公平的,就像網友張先生表示,自己的車是03年買的,報廢前幾個月才換的新輪胎,當時也是重新更換了新電瓶,這些也花了大幾千塊錢,但是報廢的時候就象征性的給了200元,真的是虧大發了。
不過新的報廢標準對于大家來說就是一個利好,確定從6月1日開始就要實施,這也就是說以前不管你的配件能用不能用,都是按照廢鐵的單價來回收?,F在就可以拆解,將配件分成發動機、變速箱、車架等等,每一種配件按照是否可循環利用,來進行單獨標價回收。簡單點說,就是每一樣配件的單價都是不一樣的,這樣拆解了回收,可以將車主的損失降低到最少。
在以前車輛報廢,都會指定賣給哪一家回收機構,而新規好了,沒有規定你必須賣給誰,這樣也就減少了壓價、不公平等等情況,也可以杜絕相關部門跟外界回收機構聯合坑車主的情況,這樣只要有合法回收資質的機構,都是可以選擇回收報廢車輛的,最關鍵的是,按配算錢的方式還是很受大眾喜愛的,網友也是表示,這樣的新規早點實施就好了,那么大家對于這樣的新規有什么意見嗎?